5月22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资金被挪用、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、以贷还贷掩盖不良、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、贷款“三查”不到位被罚款175万元;责任人邹某、郭某龙、曾某欣分别被给予警告;吴某、涂某云、温某华被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18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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